为展示行业正面主流形象,传达行业诚信经营理念,介绍艺术品市场相关法规制度,引导社会公众理性投资,藉此纪念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恢复发展二十周年,普及艺术品鉴赏、拍卖等相关知识,增进社会公众对拍卖行业的了解,与文化部首届全国艺术品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互动,根据中拍协《关于开展2012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省“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由省拍协统一组织实施,接受中拍协指导,各地骨干拍卖企业和有关人员参与。协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王中明会长总负责,协会秘书处组织实施,协会文化艺术品拍卖专业委员会、法律咨询与理论研究部协同配合。结合文化部的通知要求,可联合当地文化、文物部门开展此次服务周活动。
二、时间地点
2012年7月21日—7月29日期间,在杭州及已成立拍协的宁波、绍兴、温州等地集中开展此次“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其他地市以及部分有条件的企业可视自身条件,组织有关宣传、咨询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活动主题
2012年“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的主题为“从拍卖感知文化”,主题口号为“感知艺术,诚信拍卖”。
(二)活动形式
1、发放宣传材料。公开发放《艺术品市场法规制度汇编及鉴藏投资指引》、《文物报·海外回流文物见证文化繁荣》等有关材料,并辅以图文展板等宣传,向社会公众介绍艺术品拍卖20年的成绩、《拍卖法》及艺术品拍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拍卖知识。
2、免费鉴定及咨询。安排有关方面专家、政府部门及协会领导与工作人员,免费为公众鉴赏艺术品;就拍卖特别是艺术品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问题,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就拍卖常识、拍卖师执业等接受群众咨询。
3、公益展览及互动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本地区拍卖企业举办艺术品展览活动或公益拍卖会,吸引公众的参与,提高社会艺术品审美能力。
(三)实施要求:
1、准备充分,精心组织。协会以及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活动计划,落实具体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提前做好与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协调工作,保障活动现场安全有序。编印宣传资料,除中拍协统一制作的部分宣传资料外,应制作横幅以及图文展板。活动现场要设置咨询服务台,摆放宣传展板和全国统一的“拍卖咨询服务周”标识,张挂横幅、标语。
2、加强协调,营造氛围。加强与中拍协、商务主管部门的联络协调,充分重视新闻媒体作用,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活动主题组织策划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进行全面报道,介绍艺术品拍卖市场情况和活动情况,扩大活动影响。各会员单位要结合自身条件,发挥各自作用,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3、总结经验,巩固提高。要全面分析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等情况,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意见等,为下次活动作借鉴,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相关活动情况总结报中拍协和商务主管部门。对咨询活动中出现的事例要在行业内进行警示,对群众投诉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查处,巩固“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的成果。